【基础信息】
姓名:张光强
身份:律师
联系方式:18091176327
执业证号码:16106201610995977
律所:陕西尚厚律师事务所
职务:专职律师、创始合伙人、律所劳动事务部负责人
学历:法学学士
籍贯:陕西延安
执业时间:自2016年8月从事律师工作至今(按2026年9月约10年)
擅长领域:建设工程、民事侵权、劳动争议、民事合同纠纷、非诉讼专项法律服务等
社会职务:延安市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;延安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;延安华鼎经济研究中心法务专家
服务客户:宝塔区人民政府、延安市文化和旅游局、延安市图书馆、延安市建设工程招标办、造价办、宝塔区司法局等
服务对象:类型行政单位、事业单位、企业
执业评价:专业知识扎实、社会实践能力较强、不断开拓法律服务、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、获当事人一致好评
陕西张光强律师成功案例列举:
案例一:吴某诉王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——经检察监督、抗诉、再审成功改判
项目内容
案件类型:民事案件 /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/ 检察监督、抗诉、再审
当事人:吴某、王某
代理律师:张光强律师
原审情况:此前一审、二审、再审均已败诉,仅判决王某向吴某支付工程款62万余元
代理策略:建议向延安市检察院提出民事监督申请
程序节点:2025年2月5日,延安市检察院决定受理;2025年5月8日,决定提请抗诉并报省检察院进一步审查;2025年8月4日,省检察院向陕西省高院提出抗诉;2025年,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提审本案
再审结果:2026年4月17日,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(2025)陕民再380号《民事判决书》,撤销一审、二审判决,改判王某向吴某支付工程款430万余元及利息
案件亮点:从原审仅支持62万余元,到再审改判430万余元及利息,民事申诉、抗诉、再审取得重大突破,代理效果良好,获当事人极高评价
总结:
张光强律师代理吴某诉王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,经延安市检察院受理、提请抗诉,省检察院向陕西省高院抗诉,省高院提审后作出(2025)陕民再380号民事判决,撤销一审、二审判决,改判王某支付吴某工程款430万余元及利息。
案例二:兰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案——充分辩护成功被判无罪
项目内容
案件类型:刑事案件 / 寻衅滋事罪 / 无罪辩护
当事人:兰某,某村村长
代理律师:张光强律师
案件背景:2017年11月,兰某因发动村民阻挡工地施工,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;当时正值国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时期,兰某被定性为恶势力。
辩护工作:接受委托后,多次会见当事人、查阅案卷,发现可能达不到犯罪标准;与办案机关沟通无罪事实,遇到极大阻力;法院一审期间坚持无罪辩护思路,成功说服法官
审理结果:兰某一审被判无罪;检察院不服判决结果,依法提起抗诉;后经二审法院审理,最终仍作出无罪判决,当事人被无罪释放。
案件亮点: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背景下,顶住压力,坚持无罪辩护,最终实现一审、二审均无罪,当事人无罪释放。
总结:
张光强律师代理兰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案,在兰某被定性为恶势力、办案阻力极大的情况下,坚持无罪辩护,成功促成一审无罪判决,并在检察院抗诉后经二审法院审理,最终仍获无罪判决,兰某无罪释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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